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0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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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第三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第五条 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第六条 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第七条 工业用地(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一)第一类工业用地(M1),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二)第二类工业用地(M2),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三)第三类工业用地(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第八条 仓储用地(W),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一)普通仓库用地(W1),指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二)危险品仓库用地(W2),指储存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第九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和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一)供应设施用地(U1),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煤气厂用地(纳入工业用地);

(二)交通设施用地(U2),指公共客运交通、货运交通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三)邮电设施用地(U3),指邮政、电信等设施用地;

(四)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指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五)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指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六)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6),如:消防、防汛等设施用地。第十条 绿地(G),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一)公共绿地(G1),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装饰作用的绿化用地,包括各类公园和街头绿地;

(二)生产防护绿地(G2),指用于园林生产、隔离、卫生和安全防护等的绿化用地。

旅游规划编制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内容有哪些

1.认真抓好规范化管理。

TQM运用于旅游规划,实际是引进了管理的新思想新理念,有利于旅游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和管理体系的完善。TQM

最大的特点就是所有工作程序的文件化和标准化,这要求旅游规划制定构建管理体系时,必须建立规范化的管理文件。我国旅游规划的热潮在上个世纪90年代已达到顶峰,但国家旅游管理部门对规划方法、规划程序、规划成果等编制的技术要求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近年出台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和《旅游规划通则》(征求意见稿)也没有明确的具体技术要求,约束力不强,而且这些制度法规都是粗线条的,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差。

因此,近十年来我国的旅游规划活动一直处于“做规划的无规范依据,而无规范依据的又继续做规划”的混乱局面之中。结合现有旅游规划编制情况,归纳出旅游规划编制全面质量管理的三个要点:一是“全过程质量管理”,主要是指规划单位招标指南设计、竞标、评审、立项、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信息公布、成果推广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二是“全员质量管理”,主要是指规划单位管理者、标书评审者、规划课题组、开题论证者、中期检查者、成果评审者和信息公布者等人员的管理,应使所有参与人员树立起“质量第一、人人有责”的质量管理观念。三是“全要素质量管理”,即对影响规划编工作的全部可控制的要素(如编制质量标准、编制经费、编制进程等)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目标管理。有些要素的质量标准能够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并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如《湖南省旅游规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旅游规划编制招标评审细则》、《湖南省旅游规划编制成果鉴定须知》、《湖南省旅游规划编制成果发布要求》等,使旅游规划编制的管理有章可循,规划编制有序进行。

2.重点抓好学术性管理。

一方面,我国旅游规划的市场需求急剧增长,另一方面,我国旅游规划设计方面专业人才又极度匮乏,从而使那些理论素养和实际技能远远达不到旅游规划设计要求的“转行专家”、“书本专家”在利益的驱动下,纷纷乘隙进入旅游规划市场。而这些“转行专家”又大多来自地理、园林、中文、历史等专业,使得课题组成员中常常缺乏形象设计、市场营销、道路交通、金融投资、环境保护、建筑园林等领域的专家,知识结构单一,学科覆盖面窄,其能力、知识结构难以满足旅游规划设计要求知识结构完善、学科覆盖面广、专业关联性强的多相关性需要,从而严重影响旅游规划设计的质量。因此,旅游规划编制的质量管理既要采用行政方式,又要突出学术性管理,统筹兼顾“学”与“术”两个方面,重点抓好规划竞标、评审验收和后期监测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学术性管理的运行机制。

3.深入抓好标准型管理。

要确保旅游规划编制高质高量,就要深化管理改革,实行新的标准型管理。

一是研制《旅游规划编制全面质量管理的标准体系》。

尽快制定并实施《旅游规划通则》国家标准,相应地完善旅游规划评审制度,使旅游规划有法可依,旅游规划评审有章可循。当前要在建立健全《旅游规划通则》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旅游规划管理的发展趋势,按照旅游规划编制管理的基本规律,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理念,确定旅游规划编制过程中每个环节的主要内容、任务要求、质量标准和评价细则,先在部分编制的管理实践中试行再修改、完善,确立旅游规划编制全面质量管理的标准体系。

二是抓旅游规划编制全面质量管理的网络建设。

首先要建立《全国(或区域性)旅游规划网》,建立完善旅游规划文献库、规划编制资料库、编制成果发布系统,及时进行成果发布和随时提供查询,以减少重复劳动,提高编制研究质量。其次,开始部分编制的网上互助管理,逐步实现部分规划编制网上招标、投标、评审、鉴定和成果评奖,以确保旅游规划编制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提高管理质量,降低管理成本。

三是旅游规划编制全面质量管理的有效形式。

自从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提出“有效的管理”理论之后,管理学界从关注“应该管什么”进而探索“怎样管最有效”,其中的“效”包括管理效率(单位时间完成的管理任务),管理效果(管理措施取得的管理结果)、管理效益(管理成本转化的管理利益)、旅游规划编制的全面质量管理要有效率、效果、效益,就要坚持管理内容与管理形式的对立统一,内容决定形式,为之服务。目前我国对旅游规划编制的管理不健全,咨询人员素质欠缺,一些规划公司往往为了争夺市场和经济利益,做出超实际的承诺。旅游规划师大多从产品营销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中转变而来,没有从事旅游经营与管理经验,缺乏基本的旅游学知识,拿企业质量管理文本模版来套旅游规划管理,不能将TQM要素转化为旅游规划语言,从而影响旅游规划管理体系质量和建立管理体系的效率。因此,既要重视旅游规划编制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内容,又要选择有效的形式。建议:(1)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目前我国旅游规划评审,基本上都是会议评审,而国家对评审人员的人数、专业结构、来源以及对评审表决方式和成果鉴定意见等都没有具体规定,使得规划的鉴定意见不明晰。加之评审时又常常以专家意见为主,而专家又主要就规划方案中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评议,对方案所涉及到的一些利益问题很少探究,使得一些真正与规划方案利益有关的公众很难参与评议。因此,必须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并提供机会让公众不同层次、不同程度、不同渠道地参与到旅游规划的编制、决策和实施中。(2)选择高效优质的管理载体,对旅游规划单位和旅游规划人员进行资质的认证管理。我国从2002年开始实行《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办法》,目前认证机构主要通过审定申请单位现有的成果和规划组成员的资格、组成等,对申请旅游规划资质的单位进行评审,按级别分别评为甲级、乙级、丙级,但目前由于申请资质的单位大多为高校和科研单位等,因受其本身专业结构的相对单一性,仍然不能很好地适应旅游规划的多学科专业的特点,因此有必要在甲、乙、丙分级的基础上再分门别类,划分出生态旅游类、文化旅游类、度假旅游类、探险漂流类等,进一步突出旅游规划单位的地方特色,使规划委托方在招标时能有的放矢。同时更应该借鉴欧美国家普遍采用的注册旅游规划师制度,由国家旅游局主持对旅游规划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考核,以改变旅游规划目前的无序状态,以提高旅游规划的质量。此外,还应当建立旅游规划专家及单位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如建立《全国旅游规划网》、《旅游规划研究动态》、《旅游规划编制指导》等),以便于对旅游规划单位和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对旅游规划项目实行规划期责任制,对违约违规者可以进行经济处罚,甚至吊销资质证。

总之,TQM运用于旅游规划的质量管理,因其互通性,能对旅游规划的管理起到积极和有效的作用。但是企业与旅游规划质量管理上的差异也告诉我们,只有仔细明确了其间的差异,调整管理标准体系的具体指标,才能在旅游规划管理中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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